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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采购

中国版环保指令实施 电子信息产品有望涨价

日期:2007-8-3 (来源:互联网)

3月1日起,《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按照相关规定,手机、电脑、家电、mp3、mp4、打印机等1800种电子信息产品,都要贴标志,说明是否含有毒物质或元素,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

有关人士介绍,消费者购买相关电子信息产品时,如没有看到环保标志,有权投诉,而质检、工商等部门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走访上海家电市场时了解到,相关产品的价格并未因此而出现上浮。家电企业表示,《办法》将增加成本,但暂时不会提价。上海信息家电协会专家表示,随着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稍后出台,相应电子信息产品的市场价格将不可避免地上涨。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就是限制与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这与去年7月1日实施的欧盟RoHS环保指令核心内容一致,因此该《办法》又被称为中国版RoHS指令。

上海信息家电行业协会专家介绍,《办法》和欧盟RoHS指令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两步走”:第一步,从《办法》生效之日起,仅要求

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

上海市交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表示,日常生活常见的电话机、传真机、手机、对讲机、小灵通、电视机、电脑、PDA、电子词典、数码相机、打印机、DVD碟机、电灯、电子游戏机、微波炉等,都在电子信息产品之列。传统意义的“白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产品,目前仍未被国家统计主管部门认可为“电子信息产品”,因此,《办法》适用范围不包括“白家电”。

企业成本将增加10%

一年前,由信产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订并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目录管理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上海信息化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联合推进工作组相关负责人朱静莲表示,《办法》还将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必须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能进入市场。但由于目前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使用时间尚未确定,企业目前需要做的仅仅是在原有产品上加贴一张环保标志,暂时对企业的影响不是很大。但随着重点管理目录的稍后出台,企业将花费大量资金和精力进行相关认证,随着成本提升,产品价格必然上涨。

朱静莲称,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应在10%左右。创维集团相关人士表示,从工艺角度看,对六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限定,采用替代物质会使生产成本增加,再加上检测费用,将大大增加企业成本,提升的成本必定有一部分体现在市场价格上。格兰仕、美的等公司也表示,不排除后续涨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