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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采购

新规旧法一纸空文 山寨维修屡禁不止

日期:2013-3-1 (来源:互联网)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获悉,今年入夏以来,12315热线已接到数十宗打着“国美电器维修”、“苏宁专业维修”旗号提供虚假地址、不履行服务承诺的投诉。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自8月1日起,商务部颁发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办法》明确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明码标价等。不过,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市部分家电维修市场了解到,该《办法》竟无人知晓,由于缺乏细则执行更无从谈起。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旧法犹如一纸空文,这也导致走鬼、山寨维修店屡禁不止。

走鬼山寨维修横行欺市

家住广州天河区的孙先生前不久遇到一件烦心事。他致电记者说:家里空调不制冷,于是打了空调品牌的售后服务电话,后维修师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后表示空调没雪种了,需要400元修理费;其后,又说电板有问题要价150元,加上上门费共计600大元,而出具的发票竟是“国美维修公司”的盖章。

在维修人员离开后空调又出同样的问题。孙先生再次致电维修公司的电话,一打就被挂断,或者无人接听。后来翻查通话记录发现,之前拨打的号码是正确的,但却被转接到了号码为4000998823的陌生号码上,孙先生这才恍然大悟,方才知道上当受骗。

记者登陆百度网发现,随便以某品牌家电为例搜索售后服务电话,结果跳出了各种自称“官方售后”的400电话让人难辨真假。

“孙先生的个案只是其中之一。类似这种情况多得是,入夏以来接到的投诉最多。”广州电器维修行业协会会长辛学刚向记者表示,大多数消费者因为不清楚而选择了假的售后服务,导致上当受骗;此外,也有部分消费者认为找“走鬼”便宜,能解决问题就行,一旦受骗找不到对方那才是真正的投诉无门。

广州很多维修店不知新规

事实上,《办法》已实施月余,但据记者走访了解到,对于这个新规,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听过。根据《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记者走访市内多家维修店发现,不少档口没有营业执照,只是在档口门前摆了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维修各种家用电器,如电视、空调、冰箱等,还回收废家用电器。此外,不少维修店门口还贴着的“招聘维修制冷师傅、学徒”的字眼,这也让《办法》中“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并持证上岗”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以空调不制冷,需要加雪种为由进行咨询,几家小型维修店给出的价格都不一,有的报价100元,有的报价200,还有的竟根据不同楼层报出不同价格,从60元至120元不等。“楼层不同,危险系数不同,价钱也就不同。”一维修店老板解释道。

“新《办法》实际上是将矛盾丢给了地方政府,缺乏执行细则,没有可操作性。需要地方政府再根据实际情况去完善法规,实际意义不大。” 辛学刚向记者坦言。

对于《办法》的发布,有关专家表示,《办法》只是商务部出台的一个管理办法,没有法律效力,这就导致在执行上的强制性不够,威慑力有限。

也有律师向记者表示,《办法》虽然规定了大的框架,但商务部门如何执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督、对家电维修人员的资质如何认定,这些都还没有具体的细则,需要加紧制定。

市场发育尚未成熟

记者了解到,国家各部门对家电服务维修业下发各类管理办法,已不是头一回。

早在2005年,发改委颁布了一份从2006年执行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为响应规定,广州也在2006年3月统一采用《广州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收费价目表》和《广州市家用电器零配件价目表》。另外还执行了一份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核的《广州市家电维修业从业人员服务规范》。此外,今年4月5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维修行业的地方标准——《家用电器维修企业服务规范》,并于5月1日起执行。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1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3.88万件,虽然比上年(16.35万件)减少15.1%,但仍处于高位。对消费者而言,家电维修售后目前仍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对这一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消费者普遍认为“不规范”、“乱收费”。

对此,辛学刚指出,目前家电维修业市场发育还没有成熟,包括经营者、从业技术人员以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等都不够成熟,导致行业问题很多。他认为,家电维修业是一个民生服务业,主要靠市场来规范,“国家发布的法规起不了多大作用,因为执行起来太难,处罚力度也不够。”

他向记者透露,为配合广州市政府三打两建的工作,目前广州电器维修协会,正在携手工商执法部门、12315消费会以及家电生产企业、服务商等,联合执法,酝酿深层次整治一批山寨维修店,希望能够借此肃清维修行业的“坑蒙拐骗”现象,引导行业步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