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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4018ESD】**北京显易科技有限公司==www.ic37.com

日期:2018-9-14类别:会员资讯 阅读:21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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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向亿晶光电子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能源)提出的反请求仲裁。2017年2月,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亿晶能源。前述仲裁涉及金额约2.988亿元,占亿晶光电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亿晶光电未就上述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15日才予以披露。亿晶光电有关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由以上信息可见,亿晶光电在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关于股份增减持、控制权变更等关键信息上极力隐瞒,甚至在上交所多次询问之下仍然执迷不悟,直到上交所约谈并持续监督才将隐瞒内情公布,但是已经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另外,对于一起涉及2.988亿元的仲裁事项,亿晶光电三个月之后才予以披露,事情的发生时间与披露时间存在明显的滞后。

据了解,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2018年4月26日,上交所对亿晶光电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荀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党旗予以公开谴责。2018年4月27日,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决定:1、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荀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刘党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4、对孙琛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然而,信息披露违规的事情并没有因为公开谴责及罚款而结束。由于亿晶光电信息披露违规,大批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了误导,从而受到了经济损失。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