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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总体规划

日期:2021-1-28 (来源:互联网)

建议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总体规划,合理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用地,如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从根本上弥补目前及今后全省充电桩建设的滞后和配套不足。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鼓励探索电动汽车的电动化模式。

湖南: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彭继球,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就湖南省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全面考虑,合理布局充电站,建议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总体规划,合理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用地,如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从根本上弥补目前及今后全省充电桩建设的滞后和配套不足。强化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明确各类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比例,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充电设备,解决目前车多桩少的矛盾。

建议电力部门建立充电桩建设用电"绿色审批通道",解决供电报装手续繁琐、审批时限长、接网工程建设效率低等问题,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增容扩容。BAS70W对物业小区内的旧变压器,只要物业在其上建充电桩,即可对变压器进行变容改造;对物业小区内的旧变压器,只要物业在其上建充电桩,可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审批,对私设充电桩,可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打通私充"最后一公里"。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电动车、充电桩、网络全网络数据信息资源,形成“车-桩-网”全生态运营管理体系。采用“充电桩+分布式新能源+储能项目+商业”的复合模式,可在低谷时集电,缓解电网在低峰时的供电压力。

上海:充电桩生命周期管理

马驰和乔国强两个委员打算在上海浦东新区提出提案,建议尽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做到合理布局,方便新能源汽车出行。将现有的慢充设施尽快改造成快充设施。

特别是在卫星城市区域内以及公共交通、物流集散地内,对原有公共汽车停车场进行扩建改造,适当增加对本市新能源公共汽车、物流配送等大型车辆的充电场地,增加充电设施,合理配置充电插口。改造城区老街区,有条件地增加停车场面积,继续设置充电桩,逐步提高停车位比例,并与国家及上海市产业发展政策相衔接。

关于车位占用等问题,提案提出,一方面,要使充电桩车位更加显眼,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充电桩车位,对恶意占用充电桩的车主,要依法惩处。

广东:探索电动汽车分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委员、珠海云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云飞建议:冬季气温降低,电动车的电量也容易减少,车主经常要到充电桩去充电,要花几个小时。

汽车电气分离技术是纯电动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最佳途径。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鼓励探索电动汽车的电动化模式。如此简便快捷的换电方式,就像加油一样,既安全又环保,有望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就此提出建议: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标准,分阶段推进电车法的应用。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我们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以调动电动汽车制造商和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的平台优势,对换流站进行科学布局,使之更加方便快捷。

与此同时,应明确换电企业的定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税收优惠,产业基金的扶持,上市融资等方式来支持其发展。

在换电企业中进一步完善电池管理制度,形成电池生产、流通、使用、维护、报废和回收的闭环系统,解决电池安全和环保的核心问题,促进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河南:加快充电桩建设优化布局

开封广播电视总台河南政协委员、副台长孙杰提出的建议,主要有:建设充电桩和优化布局。在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孙杰委员提出,要加大力度,首先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引导相关各方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支持多车一桩、近车位共享等办法,解决小区内充电难的问题;其次要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示范;再次要加强新充电技术的研发,提高充电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为满足市民清洁、智能、便捷的出行需求,孙杰委员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解决充电难的问题。

一是加快充电桩建设和布局优化调整:一是2021年新增布点直流充电桩,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需要;二是根据电动汽车用户充电需求,科学地迁移一些交流式充电桩,满足小排量电动汽车多样化充电需求。

加强充电设施的运行管理:一是全面治理充电电桩电源线的安全隐患;二是在公用充电(站)桩上设置警示牌,防止燃油车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三是公布充电电桩运行抢修电话,严格落实快速抢修服务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理充电电桩故障。

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手机APP宣传,充分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汽车网络平台接入充电宝,积极引导用户综合利用手机APP、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互联网APP在网上搜索充电宝资源,缓解电动车车主“寻桩难,寻桩慢”的问题。

山东德州:加速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作为德州市人大代表之一的平原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冬梅,提出了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建议。建议由政府成立由房委会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路局及地方政府部门等组成的加装工作小组,针对已建无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根据场地、需求等实际情况,尽快加装充电设施及必要的集中充电场所消防设施。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鼓励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充电桩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后期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对电动汽车进行广泛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居民安全充电,自觉杜绝和监督私拉电线、乱停乱放等不安全行为。同时,物业还应加强日常管理,对私拉电线、乱堆乱放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

山东济南:超过18000个充电桩

济南市市长孙述涛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1年的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生态宜居”的原则,打造了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城市。其中,建议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换电服务网络,新建充电桩18000个,市区新增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出租车电动化比例超过80%。

甘肃省兰州:在城市规划中,要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配套设施

兰州市人大代表王艺潼对如何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提出建议。指出兰州市充电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桩比严重失衡,与爆发式增长的新能源汽车拥有量相比,在新能源汽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充电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建议:

首先,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保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站与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同步规划建设,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特别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综合性财政政策。

其次,建议在公共场所,如公共停车场、会议中心、酒店、各广场等,增加充电桩或充电设备的投资,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加充电桩,方便市民充电;可以尝试在新建小区停车场增加充电桩,对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做好预测,以保持电力需求。

三是建议政府物业管理部门与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建立有效机制,对个别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经供电部门人员现场勘验,只要符合安装和安全条件,就支持安装。同时要加强对充电桩的管理,在充电桩周边增加监控探头,对其使用和周边安全进行监控。

湖北黄冈:加快建设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麻城市供电局指挥中心主任、黄冈市人大代表陈卉建议,应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首先,要立足长远,做好前期规划,其次,要根据电动汽车市场占有情况,提出未来五年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需求,第三,简化建设充电桩的审批程序,提供一站式、“一口一口”的政务审批窗口,第四,加强大型新小区、商业街区地下车库的充电桩建设,实行集中管理,就近设站供电,节约建设费用,提高用电质量。

安徽合肥:让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更加便捷

在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数量逐年增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展开的情况下,合肥市充电站、充电桩、换电站、外接能源等多项配套措施相继出台,今年合肥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傅强等10人就如何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

就新能源汽车的建设和发展而言,可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区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全面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使换电就像加油一样方便,让居民就近使用,让各小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充电设施;针对“消费痛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