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ic37.com |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发布采购

电磁兼容概述

日期:2012-5-4标签: (来源:互联网)

1864年,英国科学家麦克斯韦在综合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安培环路定律、高斯定律,并引入位移电流这个概念的基础上,总结出麦克斯韦方程并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麦克斯韦的电磁场理论为认识和研究各种电磁现象奠定了理论基础。1888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兹通过火花隙放电实验证实了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基于赫兹的这个实验,马可尼于1896年用自己发明的工作装置首次实现了无线信息的传输,并在1901年实现了跨大西洋的无线电发射。有关电磁干扰及其抑制的问题可能在那个时候就被提出来了。

大约1920年,关于无线电干扰的技术文章在各种技术杂志上陆续出现。1934年,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InternationalSpecialCommitteeonRadioInterference,CISPR)在巴黎成立,标志着无线电干扰这一领域的诞生。那时的无线电接收机数量较少且相距较远,通过分配发射频率、改变发射机或接收机的位置等手段,通常就可以很容易地解决干扰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电子设备尤其是无线电收发设备、导航设备和雷达得到广泛使用,无线电收发设备HD6412392F20.html" target="_blank" title="HD6412392F20">HD6412392F20之间干扰的例子开始增多,但干扰问题主要集中在军辜领域。二战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电气设备在人类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电磁环境日益恶化:一方面,不断增加的各种无线通信业务,使得有限的电磁频谱变得越来越拥挤;另一方面,电子、电气设备数量及应用领域的增加,也使得空间人为电磁能量增加。在这种复杂的电磁环境中,如何减少相互间的电磁干扰,使各种设备正常运转,同时保证人们的生理健康,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电磁兼容性的概念,形成了一门新的综合性学科——电磁兼容。

与其他重要的新兴学科一样,电磁兼容的定义也有多种,且多少有些差别。国家标准GB/T4365-2003《电工术语电磁兼容》将电磁兼容定义为: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国家军用标准GJB72-85《电磁干扰和电磁兼容性名词性术语》将其定义为:设备(分系统、系统)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能一起执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状态。即“该设备不会由于受到处于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设备的电磁发射导致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它也不会使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设备(分系统、系统)因受其电磁发射而导致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由此可见,电磁兼容学料主要研究的是如何使在同一电磁环境下工作的各种电气电子系统、分系统、设备和元器件都能正常工作,互不干扰,达到兼容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研究干扰和抗干扰问题。

电磁兼容学科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理论基础包括数学、电磁场理论、天线与电波传播、电路理论、信号分析、通信理论、材料科学、生物医学等。它的实用性很强,几乎所有的现代工业包括电力、通信、交通、航天、军工、计算机、医疗等都必须解决电磁兼容问题。可以说没有人类最近几十年在电磁兼容领域所进行的努力,我们很难享受到高科技给人们带来的各种便利。与此同时,随着在诸多系统中电力(强电)及电子(弱电)设备的广泛结合,电力电子设备的日趋复杂,电磁兼容问题也越来越复杂,许多电磁干扰问题仍在困扰着、制约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电磁兼容研究不仅有着广阔的前景,而且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