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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底气如沙 不应低看消费者内容如下

日期:2013-3-14 (来源:互联网)

怠慢消费者的喜爱,终究会被消费者怠慢,这是企业生死循环规律。

苹果的粉丝众多,切合消费者使用心理和习惯的产品设计,让消费者产生由衷的喜爱。把这种人性化的理念坚持到极致,是苹果超越其他相关产品的独特和独创之处。然而,在它与消费者形成的契约--维修合同上,却偏偏把人性化的理念抛弃了,不再显得如产品般亲和、平等,而是透出一种霸道十足、盛气凌人的味道。

早前的6月,中消协即联合天津、北京等地消协对苹果维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后通过劝谕等方式敦促修改问题条款。可是,苹果仅修改了维修条款两项内容,对其他霸王条款视而不见。

被各地消协联合劝谕,对消协意见基本漠视,不该是大企业的做派。苹果公司何来如此硬气与霸气?一般来说,唯有垄断型企业才有这般霸道,否则敢对消费者肆意侵权,设置霸王条款,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苹果显然不是资源垄断型的企业,也不是靠行政垄断的企业。而是和微软一样,靠自己的实力干起来的,属于那种由于消费者的偏好而形成的后天垄断。这就从根子上决定了,苹果不应该有设置霸王条款的底气。

说白了,苹果的底气如沙,目前这个沙所以能支撑苹果的垄断性地位,只因消费者的偏好如胶,暂时把这些沙凝聚成塔罢了。一旦消费者的偏好发生变化,或者有感被霸王条款所欺,或者有更好的选择,凝聚沙的胶消失,塔即还原成沙,令其支撑物一溃不起。

在西方,消费者被真正当成了上帝,怎么一到中国,就对消费者低看一眼?也许一些跨国公司还没来得及领教消费者的惩罚,或者说消费者的惩罚暂时还没达到全面主张自己权益的层次。比如在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的不买惩罚,会让问题食品企业濒临倒闭。怠慢消费者的喜爱,终究会被消费者怠慢,这是企业生死循环规律。如果苹果不改其霸道合同,恐怕也难逃这个规律。

此次消协部门再次对苹果的霸王条款公开点评,指出其存在十大问题,有的违反法律规定,有的规定不明确,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留有空间,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如果苹果依然故我,只怕最终会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